《反洗钱法》实施十周年主题宣传——反洗钱与反恐怖融资知识宣传
一、什么是洗钱?
答:根据《反洗钱法》,洗钱活动是指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行为。
二、什么是恐怖活动和恐怖融资?
答: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反恐怖工作有关问题的决定》规定,恐怖活动是指以制造社会恐慌、危害公共安全或者胁迫国家机关、国际组织为目的,采取暴力、破坏、恐吓等手段,造成或者意图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公共设施损坏、社会秩序混乱等严重社会危害的行为,以及煽动、资助或者以其他方式协助实施上述活动的行为。
《金融机构报告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7〕第1号)规定,恐怖融资是指下列行为:
(一)恐怖组织、恐怖分子募集、占有、使用资金或者其他形式财产。
(二)以资金或者其他形式财产协助恐怖组织、恐怖分子以及恐怖主义、恐怖活动犯罪。
(三)为恐怖主义和实施恐怖活动犯罪占有、使用以及募集资金或者其他形式财产。
(四)为恐怖组织、恐怖分子占有、使用以及募集资金或者其他形式财产。
三、洗钱活动有哪些途径或方式?
答:常见的洗钱途径或方式有:
通过境内外银行账户过渡,使非法资金进入金融体系;
通过地下钱庄,实现犯罪所得的跨境转移;
利用现金交易和发达的经济环境,掩盖洗钱行为;
利用别人的账户提现,切断洗钱线索;
利用网上银行等各种金融服务,避免引起银行关注;
设立空壳公司,作为非法资金的“中转站”;
通过买卖股票、基金保险或设立企业等各种投资活动,将非法资金合法化;
通过购买彩票进行洗钱;
通过购买房产进行洗钱;
通过珠宝古董交易和虚假拍卖进行洗钱。
四、谁是我国反洗钱与反恐怖融资行政主管部门?
答:按照反洗钱法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作为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反洗钱监督管理工作。
五、我国反洗钱与反恐怖融资监测分析机构及其职责?
中国人民银行设立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接收并分析人民币、外币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
(二)建立国家反洗钱数据库,妥善保存金融机构提交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信息;
(三)按照规定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分析结果;
(四)要求金融机构及时补正人民币、外币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
(五)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与境外有关机构交换信息、资料;
(六)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职责。
六、反洗钱工作会不会侵犯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
答:不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重视保护个人隐私和企业的商业秘密,并专门规定对依法履行反洗钱职责而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要予以保密,非依法律规定,不得向任何组织和个人提供。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还规定,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依法负有反洗钱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机构履行反洗钱职责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只能用于反洗钱行政调查;司法机关依法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只能用于反洗钱刑事诉讼。
七、反洗钱上游犯罪的种类?
答:洗钱罪的上游犯罪包括以下7种: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
八、洗钱的刑事处罚?
答:《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一)提供资金账户的;
(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或者金融票据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
(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的性质和来源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九、恐怖活动的刑事处罚?
答:《刑法》第一百二十条组织、领导恐怖活动组织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犯前款罪并实施杀人、爆炸、绑架等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资助恐怖活动组织或者实施恐怖活动的个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十、如何保护自己远离洗钱活动?
答:主动配合金融机构进行客户身份识别。有效身份证件是证明个人真实身份的重要凭证。为了避免他人盗用您的名义窃取您的财富、或是盗用您的名义进行洗钱等犯罪活动,当您开立账户、购买金融产品以及以任何方式与金融机构、支付机构建立业务关系时,需要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如实填写您的身份信息,配合机构通过联网核查身份证件的真实性,或以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您确认身份信息;回答工作人员的合理提问。
♦不要出租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件;
♦不要出租出借自己的账户;
♦不要用自己的账户替他人提现;
♦为规避监管标准拆分交易只会弄巧成拙;
♦选择安全可靠的金融机构;
♦支持国家反洗钱工作也是保护自己利益;
♦用于举报洗钱活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十一、个人如果发现了洗钱线索怎么办?该如何举报?是否有保密措施?
答:我们欢迎所有的公民举报洗钱犯罪及其上游犯罪,每个公民都有举报的义务和权利。公民可以选择多种形式进行举报。